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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我国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即将全面实施。据悉,这项总投资预计超过2万亿元的计划草案已报请国务院审议。
中投顾问环保研究院盘雨宏指出,我国城镇污水排放是水环境污染的关键要素。我国可能将在中小城镇继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部分省份或城市规划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并展开再生水业务,另外,国家可能成立类似“清洁水州立滚动基金”的融资平台,解决城镇污水治理的融资难题。因此,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再生水利用等领域受益新政策的可能性大。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得到迅速发展,城市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但是,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污泥还未得到有效处理,这些污泥含有难降解的有机物、重金属和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若不加处理任意排放,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甚至还会引起传染性疾病。随着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越来越重视,污泥处置设备行业迎来了发展机遇。
发达国家城市把污泥处置看得与污水处理同等重要,在污水处理技术和规范较成熟的国家,一般建污水处理厂的同时会建污泥处理装置。通过脱水、发酵等工艺,将污泥变废为宝。与此相比,中国城市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就是另一种真相:污水处理率逐年提高,污泥产生量增长迅速,但污泥处理处置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对于极端依赖从末端治理环境的中国来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中国多年以来却是污水建设“大跃进”,污泥处理建设被有意、无意漠视。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70%左右。这个目标相对之前有所下调,但以目前的政策落实情况判断,仍难以完成。此前,《“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70%,县城及重点镇达到30%。
污泥处理作为污水处理的最后一个环节,自2007年才开始被人们所重视。2007年以前,绝大部分的工业以及市政污泥均被拉到垃圾填埋场填埋。然而,污泥中富集了污水中的污染物,含有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以及有机物、病毒微生物、寄生虫卵、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经有效处理处置,将对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
国内的污水处理在十几年的成长期中,已完成了从设施建设向运营市场的转变。至2010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达2840座;201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已有3600余座。这些处理厂的年处理污水量能达到344亿立方米。而每处理1万吨污水就会产生5吨污泥,也就是说344亿立方米的污水大概能产生两千万吨污泥。
如此巨大的产量逼迫污水处理厂尽快找到处理污泥的方法。但是,在2007年以前,全国各地对污泥的处置方式均为抛弃或堆农家肥,其中以抛弃居多。而随着土地资源的减少,填埋污泥所需的代价也越来越高,再加上环保意识的增强,煤矿、发电厂等工业工厂以及市政水处理厂不得不开辟一条新的技术路线,对日益高产的污泥进行减量及再利用处理。
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扈志亮指出,“水十条”出台后,从消灭劣Ⅴ类水角度出发,近年来已逐步开始的市政污水提标改造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若仅考虑重点地区污水厂在3年内完成改造、单位投资按“十二五”规划中平均约525元/吨进行估算,则年投资需求或达108亿元。污泥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处理等细分领域将进入快速成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