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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处理费用标准0.04元/吨偏低 广州拟调整
发布时间:2013-09-25 来源:南网
南方日报24日讯 今天下午,记者从广州市政府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州市计划由物价部门依法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调整,研究将污泥处理处置成本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并纳入缴费范围。广州市政府称:“目前每吨污水的处理费中只有约0.04元是用于支付污泥处理处置费用,标准比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广州市政府表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是污泥厂内减量干化和污泥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主体,作为业主负责污泥减量干化设施的建设招标、验收、运营监管,以及污泥出厂后的后续运输、处置监管,并提供用地、用水、用电、污水处理等服务。相关的费用在污水处理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用政府财政补贴或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纳入。
目前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基本在200元/吨左右,在污水处理费中支取。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费是经营性收费,收费标准为0.9元/吨,其他区及县级市的污水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收费,收费标准为0.7-0.9元/吨。每吨污水的处理费中只有约0.04元是用于支付污泥处理处置费用,标准比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原文:http://bo.nfdaily.cn/timeline/content/2013-09/24/content_799907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