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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电厂掺烧污泥的,是基于这样一种美好的假设:电厂锅炉的床温超过800度,有的更高达1200度,烟气停留时间超过2秒,有的高达6秒,足以使废弃物中的所有有害物质分解。这种假设有一个美中不足之处:没有考虑到烟气中有害物质的再合成以及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问题。
目前,电厂烟气处理的工艺和设施与专门处理废弃物的焚烧厂烟气处理设施有着极大不同,在污染物捕捉对象、捕捉能力和捕集效率方面有着本质区别。污泥所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有多种,有些是电厂烟气处理设施所能捕捉的,有些则不能。
有关垃圾焚烧安全性的问题,曾经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同样是废弃物,目前国内社会舆论对污泥焚烧的关注则几乎为零。事实上,污泥中的污染物是环境排放的“集大成者”,如果不能对这类污染物进行“封存”,而是通过掺烧,且不加限制地使其回到环境中去,这种做法只会使当前污染已经十分严重的环境不堪重负。
因此,我们有理由对污泥焚烧持相对保守、理性的态度。并非所有的焚烧都不安全,但有些焚烧一定是不安全的,这种没有合格烟气处理的废弃物掺烧就是其中之一。锅炉≠焚烧炉,两者的区别在于焚烧的条件,尤其是烟气处理的条件。
污泥处置是一项严肃的环境治理任务,应以环境安全为首要原则进行设计、实施。污泥焚烧首先是废弃物、污染物的一种减量、无害化,它不该被渲染为一种纯经济行为,更何况所谓的“污泥发电”在理论上就站不住脚,这种提法被某些企业作为制造舆论、忽悠个别领导的理由尚可,但如果真被普遍认可,那就未免太可悲了。
除了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事实上,所有电厂处置污泥的项目背后,所谓“便宜”,其实只是属于地方财政支出的按吨污泥计算的处置费“便宜”了而已,但不包含国家财政补贴的大头即电价补贴,老鼠拖楔子——大头在后的道理,应该是电厂处置污泥鼓吹者的真实意图。
小贴士
1.对政策层推出的主流技术要因地制宜选择,对处理技术的考察要放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此外,不要轻信神奇技术
2.选择技术不能听企业的,也不能领导说了算,要有科学决策
3.不要以为污泥一烧一埋就万事大吉;对焚烧、协同处置等过渡性选择,要做到烟气治理规范,加强日常监管
4.污泥处置事关地下水、农田等环境敏感要素,其处理处置情况应考虑信息公开;污泥焚烧等集中处置设施要在规划建设前做好公众参与,避免建成运行过程中引发社会矛盾
5.新建污水处理厂最好考虑同时建设稳定化、减量化设施
6.污泥规范处置是要有投入的,污染治理、监管都要钱,对某些污泥资源化工艺需特别强调环保投入
7.要确保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专业化规范化运营,要有严格的监管和考核,可以考虑特许经营,而不是单纯交给污水处理行业的原班人马
8.国外污泥处置总趋势是,污泥消化大面积应用,污泥填埋被进一步制止,污泥焚烧越来越少
原文:http://www.cenews.com.cn/xwzx/hjyw/201306/t20130630_743934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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