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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倒污泥获利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2-08-05 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
贪图倾倒每车陶瓷废料数百元的好处费,两名初中时的同窗联手用两千元“掩口费”搞掂倾倒陶瓷废料的土地,卸掉33车陶瓷废料及数车淤泥,从中获利万余元。昨日上午,高明法院公开宣判该起倾倒污泥污染环境案,温、李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鉴于该案所产生的影响,高明区环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高明陶瓷废料主要作为砖厂基础原料来处理,而类似该案的问题源自企业内部人员转包废料处理业务,区内有可能考虑把作为“一般固体工业废物”的陶瓷废料升格为“严控废物”来监管,对其加大监管力度。
去年,李某民和温某彬决定合作倒污泥的业务。此后,李某民看中自己村一个叫“岭头”的地方。为方便堆放污泥,温某彬借了43000元给李某民用于平整场地。从2011年9月至11月20日期间,温某彬总共拉走了33车陶瓷泥,倒在“岭头”,温某彬、李某民两人从中获利共计14500元。
经测量,被当地人称为“岭头”的明城镇坟典村花木场西山地山坡污染物范围是1612.49平方米。经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所倾倒的污泥是人造石打磨抛光工序中的废水沉渣污泥,含有毒物质苯乙烯,已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存在较严重的人群健康威胁和更严重的污染环境风险。
原文:http://www.people.com.cn/h/2012/0801/c25408-4282961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