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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网讯 中国政府网20日发布消息,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就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出16意见。《意见》指出,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等多项举措。并明确提出将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水费改革,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今年两会前期,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保部三部委拟定的环境税方案就已成型。从该方案文本来看,环境税被定位为“对污染物和CO2排放行为征收的而一个独立税种”,是一个新增税种。其征收范围涵盖SO2、废水、固体废弃物在内的三种污染物及CO2。方案也拟定了一个建议税率:SO2和固体废弃物的税率为2元/公斤,废水(污水)的税率为1元/吨,CO2的税率为10元/吨,在税款的归属方面明确提出归属地方收入。环保部有关专家表示,上述税率方案是研究者提出的高、中、低三个方案中的低方案,据此测算,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计,开征环境税每年收入可达大约1000亿元。
由于环境税体系复杂,涉及的国家部委众多,仅污染物排放税和碳税两个税种就牵涉到财政部、国税局、环保部、发改委、水利部、住建部至少6个部委,各个部门的职责划分、利益分配、协调机制都需进一步明确,环境税制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诸多问题。在该方案的征求意见过程中,就曾有部委提出,“方案只明确了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职责,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并未体现”。
此次国务院发布《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开征环境税,又一次将环境税的征收问题推进了公众视野。“相关标准和原则由谁制定”、“企业和消费者的纳税责任怎样划分”、“具体税率如何征收”、“征收后的环境税怎样使用”,围绕这几大焦点,中国水网将在环境税费改革进程中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