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污泥处理责任主体 构建污泥处理政策体系
发布时间:2009-06-0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中央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出台了4万亿的投资计划,其中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未来两年用于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是900亿元,加上银行贷款等资金,污水处理行业投资将可达到2800亿-3000亿元。此次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对于环境保护特别是污水处理而言,无疑是个重大利好消息,但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政府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而忽视管网建设,中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小、运营成本高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为此,我们对如何用好新一轮的环境投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政府投资应起到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环境建设的作用,而应避免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对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城市污水管网投资浩大、资本沉淀性强、建设周期长,社会资本一般是难以介入的,这就需要由政府来投资。
2、保证投标企业能够实行规模化运营,降低运营成本。
3、加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监管。已经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地方应加强监管,力保足额征收;尚未开征的地方应尽快出台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政策。
4、为保证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使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
5、明确污泥处理的责任主体,构建污泥处理的政策支撑体系。将污泥无害化处理纳入地方节能减排考核体系,从体制上杜绝污泥造成二次污染。
同时,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中应包含污泥处置费用,或由政府财政予以补贴,使污泥处置实现市场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