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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垃圾处理建设滞后 广西拟推第一责任人问责制
发布时间:2009-04-17  来源:未知  

       8月6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建设厅获悉,针对今年上半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设施项目建设缓慢、地方领导不重视的状况,我区(广西)将推行相关问责制。今后,城镇污水生活垃圾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滞后,市县的第一责任人将受到问责。 
       8月5日上午,记者从有关会议了解到,今年全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时间过半,三大指标完成任务却未过半。今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COD减排任务为2.4万吨,上半年完成1万多吨;计划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项目61个,上半年实际竣工只有5个,另有2个虽已建成但尚未投入试运行;计划新开工垃圾处理项目52个,目前开工14项。 
       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设施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建设厅副厅长周卫介绍,今年以来全区已申报国开行贷款额度,但没有提交贷款材料的还有29个污水项目,19个垃圾项目。“上半年,我区部分市县污垃设施建设进展缓慢,但没有一个地方的第一责任人因此受到责任追究。”周卫表示,目前自治区污垃办领导小组已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紧急磋商,将会尽快出台具体问责方案,以加快我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