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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在处理污水的同时,会产生大量含有重金属、病原菌和有机污染物的污泥,如果这些污泥被随意倾倒或简单填埋,会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近日,武进区全面启动水处理污泥专项整治,整治范围覆盖全区所有水处理污泥产生单位,今年7月31日前完成水处理污泥的规范运输和处置,并禁止任何污泥产生单位倾倒、填埋水处理污泥。
据悉,目前武进区有8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每日的水处理污泥产生量为254吨。为严防污泥随意倾倒,武进区要求全区水处理污泥产生单位必须建立单独的防淋、防渗贮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禁止与其他废物混合堆放,同时建立污泥处置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按照水处理污泥的不同类型,武进区为企业污泥的收集、处置“对号入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自来水厂污泥以及其他非危险废物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统一委托我市一家节能建筑材料厂处置;印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泥以及印染企业预处理污泥统一委托我市一家污泥焚烧热能有限公司处置;含铜、镍等重金属的污泥统一委托湖北省大冶市一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置;化工废水处理污泥及其他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统一委托扬州市一家固废环保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在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中,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各主管部门将组织专门班子,对全区水处理污泥产生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查清各单位污泥的数量、种类等基本情况,督促各水处理污泥产生单位立即停止委托其他单位运输、处置水处理污泥的行为,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取土坑、废弃鱼塘等非法倾倒点进行清理,予以彻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