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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唱主角打通污泥处理产业链
发布时间:2016-07-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符合标准的污泥土地利用产品可在园林、土地改良等领域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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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崔煜晨

       今年年初,环境保护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将污泥妥善处理处置纳入污水总量减排考核,并明确了具体的计算方式及相对严格的惩罚措施。

       “污泥处理仅依靠污水处理厂无法解决,还需要各部门合力。”全国污泥处理处置促进会理事长杨向平在“全国污泥处理处置促进会第二届CAB污泥探索之旅——广西行”座谈会上说。目前,业界也逐渐形成共识:污泥处理处置必须构建一条从处理到处置的完整产业链。

污泥产品日益受青睐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西一些企业已经通过自身技术研发,打造了“污水—污泥—土地利用”全产业链,并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

       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源环保”)就是一例。企业将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污泥处置中心建成广西首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品土地利用试验示范生产基地,并打通了“水、泥、土”的产业链。

       据鸿生源环保董事长黄敏介绍,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制备花木肥或土地改良用营养土”工艺,经微生物发酵无害化工艺处置后的污泥产物可作为花木肥或营养土。

       目前,鸿生源环保的污泥产物已成为广西锦一方苗林有限公司等大型园艺公司青睐的产品。

       据鸿生源环保副总经理冯光兴介绍说,普通化肥每吨1700元,而污泥产物肥料价格仅为500元/吨~550元/吨,添加氮磷钾等有机元素后价格也才1500元/吨,对园艺公司来说节约了不少成本。

       尽管规定严格,但在广西最早实行污泥的土地利用时,将污泥产物用于土地改良的鸿生源环保还是受到了质疑。当地政府曾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暗中到双定污泥产物土地利用试验示范种植基地采样化验,发现各项理化指标、生物学指标和控制污染指标均符合《土地改良用营养土》和广西地方标准。

       “污泥问题只依靠行政监管是管不住的,要通过技术、市场力量推动治理。在广西,污泥处理不仅符合环境治理要求,还形成了产业链,产生了经济效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在双定污泥产物土地利用试验示范种植基地看到,原本荒芜的200多亩砂石地,现在变成了黄瓜、豆角、西红柿等不同瓜果蔬菜种植基地。

       “公司在南宁、玉林、钦州、百色四市共有5块总面积达1500多亩的污泥产物土地利用试验示范基地,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的途径,推动打造一个完整的循环产业。” 黄敏说。

       “广西污泥处理工作的经验在于企业之间配合形成污泥处理处置产业链。比如,鸿生源环保突破了污泥土地利用‘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实现了‘污泥从土地中来还应回到土地中去’的目标,以及打通了污泥土地利用的全产业链。”杨向平说。

中小城镇小型处理设备有空间

       在一些规模不超过50吨/天的中小型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中,具有良好的应用和示范作用
       记者了解到,在我国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分布比较分散,污泥产生量小且当地消纳空间大。相对于大型城市,中小城镇污泥的处理成本和运输成本相对较低,给一些小型处理设备的应用提供了空间。

       在广西河池,中小城镇污水污泥处理工作正在企业的参与下完善起来。据河池市副市长韦祖林介绍说,中科博联承建并运营的广西河池污泥处理处置工程项目是河池市第一个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希望在中小城镇中得到推广。

       据了解,这一工程设计处理规模20吨/天,采用自主研发、生产的一体化污泥好氧发酵设备,用于处理河池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

       厂区工作人员介绍说,65%含水量污泥按照15%比例木糠发酵后,产生的污泥产物可作为绿化园林的基质土。由于项目运行不到一年,污泥产生量不大,目前这些基质土全部赠送给当地园林部门使用,未来可以扩大使用范围,以获得收益。

       “这套一体化智能好氧发酵设备,在规模不超过50吨/天的中小型污泥处理处置工程中,具有良好的应用和推广示范作用。” 杨向平认为,虽然我国各地环境条件不同,但其他中小城镇可以借鉴。

        对于广西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中科院地理所研究员陈同斌则建议,加强污泥处理技术多样性的拓展,解决好污泥处理技术与投资成本间的平衡关系,重视污泥处理现状及技术的宣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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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 标准先行

       全国污泥处理处置促进会理事长杨向平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污泥处理处置重视,各部门间协调良好,保证了政策落实好、处理效果好。比如,自治区住建、发改、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通力合作,打破了部门之间的责任壁垒,出台并实施了全国首个污泥产物土地利用的地方标准。

       2015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在中科院技术支持下,联合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等部门共同编制出台了《广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物土地利用技术规范》DBJ/45-003-2015,通过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使广西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污泥土地利用地方标准的地区。

       据介绍,之所以出台这一《规范》,是因为曾有课题组对广西14个地级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实地采样和测定,分析了污泥有机质和氮磷钾等养分含量、重金属含量和热值水平。结果表明,广西污泥养分(有机质、氮磷钾)含量较高,符合农用泥质、园林绿化用泥质和林地用泥质标准。

       《广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物土地利用技术规范》中明确,将严格控制污泥产物的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禁止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污泥通过与土壤掺混或覆土填埋等简单方式直接在土地中消纳。
       对于达标的污泥产物,广西将根据其理化性质和成分划分为A级和B级。其中,A级污泥产物土地利用的途径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林地利用、土壤改良、农业利用等所有作物,并仅限做基肥施用。B级污泥产物则用于园林绿化、林地利用、土壤改良以及不涉及食物链的农业利用,例如纤维作物、烟草、油料、麻类、能源甘蔗、花卉等作物,禁止施用于蔬菜、粮食、根茎类作物。

       在政策的支持下,2015年8月,广西河池污泥处理处置工程正式投产运行,处理后的污泥发酵产物可用作园林绿化、土地改良等。